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戚耀琪
新能源车不只是电动车!氢燃料具备燃料来源多元化、能源可再生零排放、效率高等诸多优势,一直被视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技术方向。截至2019年年底,全球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2.4万辆,已建成加氢站432座。2015年-2019年,全球加氢站保有量增加了135%。根据研究机构预测,到2030年,预计全球燃料电池乘用车保有量将达100万-150万辆。到2050年,氢能将能够满足全球终端能源需求的18%,全球氢燃料电池乘用车保有量将达4亿辆,占总量的1/4。
记者9月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21日发出了关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调整要撬动产业
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截至2020年7月,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明显提高。在这种背景下,近日,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但是,《通知》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对此科学有序发展,政策调整优化势在必行。
早在2020年4月,财政部也发出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这也意味着政策杠杆和经济杠杆即将对这个产业发挥作用。
“以奖代补”带动研发创新
按照政策的总体思路,中央财政将会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主要包括正文和《申报指南》两部分。正文明确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二是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
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鼓励申报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强强联合,自愿组队,取长补短。
四是组织实施。示范城市群应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
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一个健康的产业链,需要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技术、市场及政策有效协同。五部门将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市群,依托优秀企业开展示范应用构建完整产业链。
国家将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推动企业所在城市联合申报示范。以产业链上的优秀企业为纽带,组建示范城市群,推动示范城市群打破区域间产品、技术流动藩篱,支持企业利用全国统一市场做大做强。
此外,通过示范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整车和动力系统配套企业依托国内产业链,主动使用实现突破的关键零部件。拥有产业链上优秀企业的城市可以参加多个城市群,防止个别城市以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建厂为合作前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究竟氢能源车怎么突破?《通知》提出,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
此外,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在示范城市群配套不低于500辆燃料电池汽车,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综合测试,实车运行验证超过两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可获得额外奖励。
考虑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特点及优势,重点推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示范应用,将其作为纯电动汽车的有益补充。示范城市群应集中聚焦优势企业,探索经济可行的整车示范推广模式,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不断降低整车购置成本。
氢源保障要安全还要经济
通知指出,应推动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有效协同,强化经济、安全、稳定的氢源保障,切实降低氢气制、储、运及加注等环节成本。探索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应用的商业化、可持续模式。
本次示范应用,涉及氢能供应、零部件生产、动力系统配套、整车生产、终端场景运营等类型企业。示范城市群中企业应紧密围绕示范目标任务,在示范应用框架下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通过签订合同或合作意向书方式,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据悉,中央财政将采取“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牵头城市要组织确定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在示范城市间的分配方案。对工作进度慢、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示范城市群,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将视情况采取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暂停或取消示范资格等措施。